新疆地区申报临床副高职称的基本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医学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满七年;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满五年;
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满四年;
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满二年。
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下级医师的能力。
工作业绩要求
标志性工作业绩代表作4项及以上(三级医院人员提交5项及以上);
病案分析、应急处置报告、中医药防治报告、PDCA报告、疑难杂症多学科诊疗报告、手术视频等;
技术专利;
论文、著作等;
课题。
其他要求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学术作风端正;
无学术造假、抄袭等情况;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免试条件
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援鄂医疗队医务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3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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