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报考药师(执业药师)的条件主要包括:
1. 学历要求:
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 实践经验要求:
提供三年以上的执业药师实践工作经验证明,且经验证明必须出自于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不得低于县(市、区)一级,或新疆自治区药监局认可的其他职业资质机构。
3. 其他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前科;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卫生部规定要求;
符合新疆药监局发布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规定。
4. 免试条件:
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新疆药监局发布的最新消息以获得最准确的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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