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投标报名的时间要求如下: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4. 从领取招标文件到开标截止时间之日不得少于20天。
因此,整个招投标流程中,从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报名到开标截止时间,整个时间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5天报名期+5天文件出售期+7天资格预审期+20天投标文件准备期)。
请注意,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给投标单位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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