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军官的报考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
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学历条件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对于教学、科研、医疗机构岗位,最高学历和前置学历原则上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毕业生,以及定向就业毕业生、留级处理或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年龄条件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4周岁、29周岁、34周岁(截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
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身心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身体素质。
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其他条件 (视具体岗位而定):
可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
对于报考科级副职以下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定向招考对象
包括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不得报考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被军队用人单位或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现役军人。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最新的参考信息是2024年5月1日的,但请注意,具体条件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军事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