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报考条件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考条件,具体条件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进行查询:
普通高中报考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学生:
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留档。
非本市户口学生: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提供学生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积分通知单。
其他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含)以上。
民办高中及重点高中报考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和九区初中学校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测试成绩合格。
地理、生物学学业考试前已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参加了全部学业考试,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
成人高中(春季高考)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应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
注意事项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对于具体的报考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教育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