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天津高考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户籍要求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根据毕业年份不同,有不同的学籍要求:
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或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且毕业3年及以上;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天津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或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且毕业6年及以上;
其他特定条件
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天津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的考生;
在天津市定居的外籍或港澳台籍考生、报考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考生,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不允许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报名。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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