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机关的警察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国籍与年龄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年龄要求按照相关通知执行。
政治与品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身体与心理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体能、心理素质较好,无传染性疾病。
学历与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其他要求
非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但因非违法违纪等情形离职的,须满1年方可重新应聘;
在以往宿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各环节中因个人原因弃权未告知的,需满1年方可重新应聘;
文职辅警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高中(含)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退伍军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优秀治安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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