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普通考生:广西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且升本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广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区内外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广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大学生士兵。
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专升本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要求。
在校学习或服役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英语基础要求
非英语专业学生应当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会计学专业专科生,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三科成绩均不低于55分。
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学生此项要求可适当放宽。
荣誉与奖励
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团干”称号者,或经学校选拔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的毕业生,在满足前三款条件的情况下,不占下达计划指标。
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团干”、“团员”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其他要求
凡有违纪处分记录者,不予选拔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必须是在校或服兵役期间未受过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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