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身体和心理健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历条件
一般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年龄条件
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身体条件
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标准条件,身高和视力等也有具体要求。
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与本人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特定亲属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不得报考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定向招考对象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不得报考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现役军人;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得出,具体条件可能因岗位和年份有所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