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体育考生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项目要求
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等。
其他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需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招生。
学业水平要求
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才能和表现。
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体育特长要求
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得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
获奖项目须与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其他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二级运动员证书持有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报名材料
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运动员或教练员的资格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科考生需提供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考生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加50分,一级运动员加30分)。
考生信息登记表及优秀运动员免试推荐表。
蓝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同底版电子登记照一张。
年龄和婚姻状况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一级以上运动员不超过22周岁)。
其他特长生
文艺特长生需要具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湖北体育学院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